万元手机“复号费”究竟该不该收?

2016-03-28    北京青年报    阅读:

“靓号”分等级要消费者承诺最低消费成多年来行业潜规则

  记者日前就三大运营商“靓号”收费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虽然“靓号”收费多年来一直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多位业内人士也否认基础运营商存在“靓号”收费的情况及条款,但他们同时承认,“靓号”划分类型或者等级、开卡承诺一定的最低消费也是多年来行业通行的经营模式。

  事件

  销户手机卡复号要交万元复号费

  出国数月,手机卡被销户,要恢复,竟要交万元的“天价复号费”。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福州市民柯女士反映,她想要回用了十几年的手机号,不仅被要求预存1万元话费,还得购买一款“终生套餐”。报道称,当地运营商表示因为柯女士的号比较特殊,属于“优号”,是稀缺资源,复号必须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在随后的沟通中,对于运营商提出的预存5000元话费、158元终生套餐的方案,柯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案例中提及的“复号费”,其实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手机“靓号”或者“吉祥号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从市场情况来看,“靓号”费用大致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叫卖“靓号”,不过,这种情况大多限于一些非正规的流通渠道。而另一种可能遇到的情形是,“靓号”绑定套餐,用户需承诺一定周期的最低消费。

  调查

  尾号5个8手机号报价超18万元

  在朝阳区一家同时经营连号纪念币和各种手机“靓号”的零售店铺,北青报记者看到一个尾号5个8的手机号码,店主报价18.6万元,表示包含赠送7.2万元的话费套餐,折合抵消4年每月1500元的话费消费。

  在运营商的网络选号区,北青记者看到“靓号”类型分为AAAA、AAA、AABB、ABC、AA等多个档次。其中ABC区域内,包括尾号为2432等号码,显示预存话费200元,月保底消费49元/月。而AAA号段内,尾号为3222等号码,显示需要预存话费3000元,月保底消费289元。

  而另一家运营商的选号区的“单靓号”栏目中,显示有包括尾号为1447 的“事事吉”号码,以及尾号为7847的“百事吉”号码等等,预存话费栏目显示为零元。客服人员在回复咨询时表示,各地营业厅可提供更多的号码选择,而针对一些带“4”的号码,则可提供每月话费返还10元的优惠。

  追访

  “靓号”承诺最低消费是行业“潜规则”?

  调查中,多位业内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靓号”收费多年来主管部门一直明令禁止,但从市场看,存在难以管理的问题。一些国人对于包括6、8、9在内的数字一直抱有喜好,面对确实存在的市场需求,一些非正规流通渠道的灰色经营中,叫卖“靓号”的情况仍然存在。与此同时,多位业内人士否认基础运营商存在“靓号”收费的情况及条款。但他们同时承认,“靓号”划分类型或者等级,开卡承诺一定周期的套餐最低消费也是多年来行业通行的经营模式。

  电信独立观察家付亮表示,买卖“靓号”是有政策明令禁止的。但是目前政策中,对于“靓号预存话费”,并没有一条规定是禁止的。因此,这样的做法已成为目前市场普遍存在的行业模式。付亮认为,预付话费与承诺套餐,并不是“买卖号码”。市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模式基于存在这样的需求基础,它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公开透明的选号方式,避免了“靓号”市场完全沦入灰色经营。

  在他看来,围绕“靓号”,用户的实际需求是“靓号”买卖,在政策明令不允许对于号码定价买卖的情况下,运营商通过增值服务的方式区分了“靓号”的门槛。“如果不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存在,应该放开靓号买卖。”付亮表示。

  观点

  “靓号”高收费违反规定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表示,手机号码属于电信码号资源,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电信运营商通过向国家交费获得有偿使用权之后,运营商可以把码号资源包括手机号码投入市场分发分配。在这个过程中,根据工信部《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禁止向用户收取选号费用。

  针对前文提及的媒体报道案例情况来看,赵占领认为,通常情况下,用户使用手机号码之后,如果欠费达一定时期后,手机号码会被运营商停机,之后会有一定的冻结期,比如3-6个月。在这一缓冲时间内,该号码资源处于冻结状态不能被其他用户使用,期间如果原用户申请,在清缴欠费后应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超过6个月,原用户没有提交申请,则该号码将重新投向市场。

  如果案例中的消费者是在6月内重新申请,赵占领认为,补缴欠费后应该按原合同继续使用。至于收取高额预存话费,赵占领认为是无理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既然最初发号的时候都不应该收取选号费,那么原用户如果在冷冻期内提出续用申请,运营商提出的预存费用要求,也是不合理的。”赵占领认为,“靓号收费高,从根本上说,是违反规定的。”文/本报记者 任笑元

  财经观察

  “靓号”纠纷维权亟须法律依据支持

  赵占领同时指出,对于目前市场中各种“靓号”费用引发的消费争议,仍属于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范围,相关做法从本质上看违反行政管理规章的规定,但从侵犯民事权益角度则仍难以界定。“比如说号码被冻结后,申请恢复使用,如果双方意见不能达成统一的话,消费者维权目前看还缺乏法律直接依据。所以对于用户来说,目前可能更多还是只有投诉协商这样的方式。”赵占领表示。

  无论如何,相关人士指出,电信号码段资源属于国家,属公共资源,围绕手机“靓号”所产生的高消费,本质上看已让电信号码背离了其自身的公共属性。无论是对于“灰色地带”的天价叫卖,还是对于屡有争议的“等级”消费,都期待相关主管部门能够进一步加以规范及明确。




责任编辑:王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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