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的委托,就“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友路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推广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EZLZH-ZFCG-201603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EZLZH-ZFCG-20160301
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友路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推广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胡俊军
联系方式:1388634689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俊军 1388634689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亚琪 0711-321583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BEZLZH-ZFCG-201603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8日
成交日期:2016年03月28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湖北吴都银河农资有限公司 | 鄂州市华容镇交通路6号 | 15.2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定生 叶生海 夏安国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谈判邀请函
1.招标条件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友路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推广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因第一次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报名人数不足法定开标人数,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2.1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友路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推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 采购编号:HBEZLZH-ZFCG-20160301。
2.3采购预算:30.00万元;
2.5交货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友路南片高标准农田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产品主要技术要求:
支出项目 | 主要技术数据 | 单位用量 | 备注 | |
数量 | 参数 | |||
一、生产资料费 | ||||
1、有机肥料补贴 | 25吨 | 含有机25%以上的N、P、K有效养份 | 50公斤/亩 | |
2、农药补贴 | 1000亩 | 可采用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药物 | ||
3、水稻良种 | 1000亩 | 亩产不低于700公斤 | 1.5公斤/亩 | |
二、技术培训 | ||||
1、技术资料 | 500册 | |||
2、宣传牌 | 1处 | |||
三、测土配方 | ||||
1、样土采集 | 10份 | |||
2、检测化验 | 10份 | 含仪器租赁费 | ||
四、田间管理 | 1000亩 | 含组织实施 | ||
五、其它费用 | ||||
1、验收资料 | 1000亩 | 含测产和验收及录像 | ||
2、交通差旅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3、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农业综合服务资质及相关技术(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15839)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招标代理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6年3月17日下午15:00时前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谈判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谈判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3月17日下午14:00-15:0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进行公布,期间为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5日三个工作日,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2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电话/传真/手机:0711-3215839/3258370/15871502752。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吴都银河农资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金额:152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北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金额:224800.00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