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建设生态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鄂州市梁子湖区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目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抢抓综合改革示范、城乡一体化试点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注重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
一、树立新理念谋划现代农业
梁子湖区因湖而名、伴水而居。按照“科学发展一步到位”总要求,努力在绿色发展上打头阵、走前列,全面退出一般性工业,全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把生态农业作为战略性主导产业,发挥农业在生产、生活、生态方面的多种功能,打造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是以保护为前提。采用“逆规划”的方式,在全省率先编制了《梁子湖区生态文明建设负面清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都置于制度规范之中,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国率先在农村地区实现“四全”:全面退出一般性工业、垃圾全外运、污水全处理、三边全绿化。二是以绿色为标准。依托省农科院制定的水稻、蔬菜、水产、畜禽等40个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加强认证管理,实行标准生产,制定生态农业投入品标准、生产过程控制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大力推进“五统一”,即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认证检测、统一监督管理。三是以规划为引领。委托农业部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梁子湖区生态农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以打造全国有影响的有机农业示范区为总目标,立足有机化发展,确保全区种植、养殖业在五年之内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结合《梁子湖区生态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图》和《梁子湖区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板块图》,坚持绿色、集约、高端的原则,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粮油、水产、蔬菜、林果、花卉、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
二、释放新动能推动现代农业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有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一是确权颁证,还权赋能。梁子湖区从2014年开始,率先开展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消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此项工作于2015年4月基本完成,全区实际确权农户30574户,确保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获评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三权”分置,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原则,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促进规模经营。二是带地入股,保底分红。创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还权赋能,激发内能动力。组建湖北联和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主要发展有机水稻,太和镇花黄、谢埠、金坜三个村的农民将10000亩土地(其中耕地6773亩、水面3227亩)统一流转给太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将土地年保底分红金400元/亩折算成年产值标准,再乘以合同期限15年(2014年—2028年),得出土地股份作价6000元/亩。农民优先股分红保底额度是400元/亩,不再递增,每年经营收益除保底额度外,进行“二次分红”。“带地入股,保底分红”模式极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创造了一个月左右时间,完成1368户1万余亩土地流转的“鄂州速度”,实现当年启动、当年受益。三是合作互助,内置金融。为了进一步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机制、新途径,涂家垴镇张远村成立了梁子湖区中兴土地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开展内置金融工作试点,内容包括土地经营、金融互助、养老保障等。该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办、民管、民受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利平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成立以来,农户土地流转入社近2000亩,农户土地流转租金由入社前的平均每亩80元增加到200元。省发改委、省三农研究会先后将其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典型进行推介。目前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9.3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8.3%,土地流转农户1.9万户,占总户数的47%,已建成总面积50余万亩的水产养殖基地和铁皮石斛、胡柚、茶叶、芦笋、蔬菜、水稻、莲藕、苗木花卉、红薯、蓝莓等种植基地。
三、培育新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抓主体带动这个“牛鼻子”,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政策扶持。制定针对性、指向性强的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出台《关于加快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梁子湖区加快有机农业发展奖励办法》和《梁子湖区林业生态示范区建设及考核奖励办法》等。在每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挤出1%的资金(2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和奖励有机农业发展。二是创新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原则,以联和有机农业公司合作框架为蓝本,推行“公司+合作社(大户)+农户”模式,带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和农民生产方式组织化。三是招商引智。着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引进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形成产加销完整产业链。先后引进省内外十余家大企业,包括三家上市公司,建成全省第一、全国第三大蓝莓基地,号称“十大仙草之首”的铁皮石斛基地,有机芦笋基地等。创建市级龙头企业20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注册农产品商标43个。组建家庭农场254家,农业专业合作组织181家,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6家,创建了市级农机示范合作社4家,省级农机示范合作社2家。
四、打造新品牌提升现代农业
一是树立生态品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前提和基础。该区进一步把生态和环境当成产业和优势来发展。划定严禁挖山、严禁填湖、严禁未批先建“三条红线”,加大生态经济发展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比重大于60%;加强梁子湖湿地和周边旅游环境整治,发展乡村旅游。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0万亩,减少不合理施肥430吨。1100盏太阳能杀虫灯使2.2万亩作物免施化学农药。秸秆还田比例达到80%,年减少化肥使用240吨。利用畜禽粪便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推进农旅结合。继续举办好红枫观赏、蓝莓品尝、胡柚采摘等“乡村旅游节”,促进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协同发展,实现资源更高效的配置和利用,推动生态优势向生产力优势转变。二是树立安全品牌。按照“三有三化三控”标准(即有主体、有品牌、有科技支撑;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控肥、控药、控水),初步建成50个、7.2万亩有机农业基地。节水灌溉、设施栽培、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充分利用水、土、光、热资源,全面推广“清水养殖、清洁种植”模式,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不断加强。积极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三是树立有机品牌。按最高标准,积极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区共有29个产品取得有机认证或转换证明。正在申报和准备申报产品认证的有5个品种。“梁道”有机米、“梁鱻”有机鱼等市场美誉度不断扩大。地理证明商标达到10个,三品一标”产品达到62个。成为首批“湖北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五、构建新体系服务现代农业
一是政策扶持。扩大产业发展财政引导性基金,以奖代补促进技改扩规和有机认证。区财政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有机农业基地发展。区“四大家”领导每人挂点一个农业基地,区直涉农部门梳理列举服务清单,归口管理,尽责履职。二是科技扶持。聘请王浩、张齐生两位工程院院士来我区设立研究所,指导生态产业发展。做实各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强化农技服务队伍,建立完善科技兴农服务网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专家—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着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目前,全区主推技术入户率和技术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确定了以水稻、油菜、蔬菜、畜禽、林果、水产6个主导产业的45个品种和18个农业套种连作、互生模式为主,提质增效新技术10余项,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上规模、提档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金融扶持。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强金融支持。2014年,全区信用社涉农贷款占比达到88.6%。向农村涉农企业投放贷款2600万元。积极推进“五权”抵押贷款和农户、商户联保贷款。2016年获批全省十家之一、国家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四是渠道支持。携手国内最大的B2C食品电商1号店、运营商鄂州惠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湖北地区首家县级馆1号店特产中国·梁子湖馆,进一步拓宽梁子湖区特色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充分发挥梁子湖区人文资源影响力,建立梁子湖区区域品牌优势。梁子湖区1号店特产中国·梁子湖馆代表“互联网+”工程被农业部作为典型在第十三届农产品交易会上进行推介。
总体来看,虽然该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上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生态农业基础依然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基地规模不大、科技含量不高,市场主体不多,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等。仍需坚定不移地高举生态文明旗帜,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力争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上作出更为突出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