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是我国的一项重点工作,实现脱贫也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前提。但是贫困村要想脱贫,这与驻村干部是有很大关系的。只有认真负责的驻村干部,才能带领贫困村实现脱贫。所以国家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驻村干部选拔力度。
查看文件具体内容,在人员指派上确实有很多细节,可以督促驻村干部干实事、扶好贫。
1、选派人员有讲究
①在人员选派上,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
年轻人和后备干部往往更有冲劲,他们也更加看重机会,比起“贪图”村里的小补贴,他们更愿意努力干出一番业绩获得表彰与升迁的机会。
②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
虽然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但是与原来所在岗位部门依旧还是有联系的,有任何情况直接进行反映,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村办事效率,也能让村干部“一手遮天”的情况彻底瓦解。
2、干部考核恩威并施
①考勤、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将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于政府干部来说,评优、提拔是非常重要的,此次把村民测评和村干部评议加入对驻村干部的考核中,既是对村民的负责,也是对驻村干部的严格要求,实现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
②若驻村干部履行职责不力,将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这一条规定,既让派出单位更加重视驻村干部人选,也加强了驻村干部与原单位的联系。由于具有连带关系,原单位必然会对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在必要的时候也会提供工作上的支持。此举,在无形中又给贫困村加上了一个“双保险”。
得不说,这次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工作真的是“走心”了,必须要给国务院点一个大大的赞!